4月16日,张某在对其位于椒江区江城路的店铺进行装修时,将产生的垃圾乱堆放在人行道上,形成了长11米,宽3米,高1米的垃圾堆,严重影响了城市容貌,并妨碍了行人通行。城管局立案查处后,近日作出责令其立即清理、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。